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因存在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监管规定等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 140 万元(甘金监行处〔2026〕396 号)。 实贷实付、受托支付是贷款支付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要求贷款资金按实际需求、约定用途和进度支付,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或空转。未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规定,可能带来信贷资金用途失实、流向管控失效等风险。 除机构被罚外,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同步实施 "双罚"。时任中信银行兰州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宋晓瑛,因上述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5 万元(甘金监行处〔2026〕397 号);时任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公司银行部(乡村振兴部)副总经理卞晓冬,同样因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监管规定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5 万元(甘金监行处〔2026〕398 号)。 此次机构与两名责任人合计被罚 150 万元。对时任业务条线管理人员的追责,体现了监管部门坚持责任到人、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人员管理责任的导向,也反映出对信贷资金支付管理违规行为的从严监管态度。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现场检查与穿透式监管,实贷实付、受托支付执行情况成为检查重点。此次处罚再次警示银行机构:须严格落实贷款 "三查" 制度与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强化内部问责,确保信贷资金支付合规、用途真实,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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