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家好,我是小李。 小李注意到,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第81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呼吁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声称这关乎日本的“骄傲与名誉”。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随即行使答辩权表示坚决反对,朝鲜外务省副相金仙景随后发声,斥责日本政府危险举动与其战败国义务背道而驰。日本代表梅津茂不得不对朝鲜发言进行回应。 日本主动挑起这场辩论,为何反而陷入被多方接连驳斥的被动局面?一个存在了八十多年的条款,为什么日本喊了六十多年始终删不掉? 日本搬出的法律依据 日本代表在辩论中提出两条论据。第一条,1995年联大通过过一份有关该条款的决议。第二条,2005年联大成果文件写入了删除“敌国”表述的方针,当时获得包括中国在内多数国家的赞成。 表面看有理有据,但逐条细究,两条论据在法理上都站不住。 1995年的那份决议用词是“过时”,而非“失效”。该决议自身写明将“适时启动程序”删除条款,但这一程序自1995年至今从未启动。 2005年成果文件的措辞是“决心”,而“决定”才具有机关决定效力,两者在联合国文件体系中的法律含义完全不同。 删除“敌国条款”需要什么程序?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八条,得走两步:联大三分之二会员国表决通过,然后包括安理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会员国各自按照国内宪法程序批准。 五常中只要有一个不点头,修正案就无法生效。从1995年至今,这一程序一步都没走完。 日本外务省此前在社交媒体上公开称“敌国条款已形同废止”,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随即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直接点明1995年联大决议仅以建议方式提及,从未完成宪章规定的修改程序,日方的说法在法律上不成立。 这里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背景。1995年中国投赞成票时,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发表了“村山谈话”,首次以官方立场明确承认日本的侵略罪责并表示深刻反省和道歉。 正是在那个前提下,中方基于当时中日关系的氛围才投下了赞成票。 三十年后的今天,高市政府对历史罪行避而不谈,持续扩充军费、放宽武器出口,却要求删掉约束自己的条款,这套逻辑在国际社会面前很难成立。 孙磊在答辩中还提出了两个问题:日本是继续罔顾历史教训、纵容军国主义遗毒沉渣泛起,还是正视侵略历史、以真诚反省赢得国际社会信任? 是继续混淆是非、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还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平承诺? 手上动作是另一回事 判断一个条款是否过时,要看它当年防范的风险是否依然存在。 小李梳理了日本近年的军事动向,发现一个现象:日本越是急于删除这个条款,越说明它感受到了条款的约束。 先看预算。2026财年,日本防卫预算达到约9.04万亿日元,较前一年度增加约3349亿日元,连续14年增长,提前两年实现防卫费占GDP百分之二的目标。这个军费占比已经超过部分北约成员国。 钱花在哪儿?2026年3月,日本在熊本县健军驻屯地部署了“25式陆基反舰导弹”,射程约1000公里,从九州岛发射可覆盖周边多个邻国。 静冈县富士驻屯地部署的是“25式高速滑翔弹”,具有变轨飞行能力。共同社指出,这将是日本战后安保政策的重大转折。值得注意的是,部署过程引发了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 3月31日当天,熊本县民众在健军驻屯地周边举行抗议活动,手举写有“反对部署”“不需要导弹”的标语牌。 在东京的日本防卫省门前,抗议者冒雨高喊“必须停止部署远程导弹”“反对进行战争准备”等口号。熊本市市长大西一史表示防卫省事先未与地方政府联系。 日本前内阁法制局长官阪田雅裕指出,依据宪法第九条,日本应仅拥有实施“专守防卫”所需装备,而部署远程导弹使日本攻击海外目标成为可能,宪法第九条已名存实亡。 武器出口也在松绑。2026年4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消此前将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 此举在日本国内引发强烈反对,有分析指出,此次修改可能助长地区冲突、加剧军备竞争,动摇日本所谓“和平国家”的根本。 社交媒体上,有日本网友直言“通过杀人来赚钱的日本还有什么夸耀可言”。 2026年6月,美军将“堤丰”陆基导弹系统运抵鹿儿岛县鹿屋基地,配合美日联合演习。该系统可发射射程超过1600公里的“战斧”巡航导弹。 鹿儿岛当地和平团体在军演期间持续举行抗议,有市民团体负责人直言,鹿屋基地周边有学校和居民区,一旦发生冲突,受害的一定是普通民众。 防卫省冲绳防卫局9月25日还在官网公布,拟于10月中旬前撤走鹿屋基地的“堤丰”系统,将其存放在冲绳嘉手纳基地。 冲绳县嘉手纳町町长当山宏随即向防卫局递交请求书,表示该计划无视町民感受、荒谬至极、绝对无法接受。 高市早苗在联大讲台上称日本是“和平国家”,坚持“专守防卫”。一个真正走和平道路的国家,敌国条款对它不构成任何实际约束。 只有当日本自己认为可能触及条款所防范的行为边界